為規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,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法制體系,推動生產許可工作法制化、規范化、科學化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40號)、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》(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)、《國家質檢總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25號)規定,國家質檢總局對61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,現將修訂后的61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予以公布。請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真貫徹實施,依法加強對發證產品和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。
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
發布時間:2011-4-11